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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从市电力公司获悉,2012年度多人口家庭申请每月增加100度一档电的受理时间,由2012年12月底延长至2013年4月30日。
按照相关部门规定,本市阶梯电价将居民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第一档为每月用电量不超过220度,电价为每度0.49元。户籍人口在5人及以上(直系亲属)的居民家庭,在第一档月电量基数上,每户每月可申请增加100度,电价仍为每度0.49元。申请办理时间为每年6月份,2012年度的办理时间原定截止到12月底。经相关部门同意,市电力公司将2012年度申请办理时间延长至今年4月30日。符合政策条件的居民家庭,可在4月底前到属地供电营业厅申请补办该项业务。办理时,应携带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办理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以及居民供用电协议或购电证。
市电力公司提醒,已经办理该项业务的多人口居民家庭,2013年度及以后年度,该项业务必须每年6月份重新申请一次。2013年度申请办理时间仍为6月份,市民应及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