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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提高驻所检察工作质量,确保监所安全,红桥区人民检察院提出加大驻监检察工作力度,强化四项措施确保监管场所安全和稳定:一、加强巡视,掌握场所内全部动态。针对羁押场所内押量处在低位时,在押人员容易形成小集团、互相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况,加强了巡视和深入“三大现场”的力度,及时了解在押人员的生活状况,掌握场所内动态信息。二、加强对重点押犯的管控力度。在保障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通过对个体犯人的重点关注做到心中有数,从心理和物质两方面做好准备。三、加强沟通。建立健全与看守所的联席机制,在日常工作中不拘泥于联席会议的形式,随时与监管单位交换信息和意见,掌握第一手资料,出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共同保障监管场所的安全运行。四、加强病犯监控。做好病犯病情及治疗情况的监督检查,与看守所医务室互相配合,及时做好信息沟通,防止病犯突发性事故的发生。(通讯员:安丰利宏检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