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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六天前,津南区咸水沽发生一起非机动车碰撞的交通意外,电动车骑行者在事故中当场死亡,肇事的非机动车骑行人当场逃逸。
“发生事故的地方是在津沽公路茶棚涵洞桥的非机动车道上。”咸水沽大队赵副队长说,办案交警确认该车是津南区双桥河镇一名村民购买的。23日凌晨3:00多,交警找到这名村民家。
在得知交警来意后,这名村民表示,肇事嫌疑车曾经属于他,不过在两年前,已经卖给一名收购电动车的车贩子,当时两辆电动车一共卖了500元。据车贩子回忆,肇事嫌疑车在一年前被他转手,卖给了谁根本想不起来。
此时,车贩子却给警方带来重要线索:肇事嫌疑车的车主竟然提着电瓶来配电动车了。咸水沽大队交警在二手电动车的店里将肇事嫌疑人带回交警队。“我们在确认外围证据后,对该男子进行询问,几乎没有开场白,这名嫌疑人就招了。”据赵副队长介绍,该嫌疑人姓杜,山东人,在津南区双桥河镇从事装卸工作。交警等待尸检结果结案,没想到尸检结果却引出案中隐情。“法医的尸检报告确认,女死者的头部有两处伤痕,女死者受到过两次撞击,而且致命伤是第二次的碾轧造成的。”赵副队长说,“警方需要寻找另外一辆肇事逃逸车。”警方的调查又重新开始。
事发当天,双桥派出所民警接到两名群众的报警,而其中一名报案人张某却迟迟不愿与交警接触。3月26日下午,警方以案件已经破获、需要找张某补笔录为由,终于约到张某。在东丽区张某打工的工厂里,警方找到20岁的张某,并查获另外一辆肇事嫌疑车——一辆燃油助力车。原来,事发当天,张某骑车行至事发地时恰好轧上受伤的受害人,张某准备逃跑,被路过的另外一名报案人发现,张某被迫去报案,但是他隐瞒了自己曾经骑车碾轧过受害人的事实。目前,杜某已经因为涉嫌肇事逃逸被刑拘,张某也因为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拘。赵副队长说,“张某肇事时所骑行的燃油助力车涉嫌超标,如果司法鉴定中心的检验报告能够确认,那么这辆肇事车将升级为‘摩托车’,而事发时,20岁的张某有可能还要承担无证驾驶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