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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对贩卖毒品罪犯韦求调和贩卖、运输毒品罪犯覃玉劳执行死刑。
罪犯韦求调与覃玉劳均系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民。2010年9月至2011年1月间,韦求调先后数次返回原籍广西柳江县向他人购买冰毒3000余克、海洛因800余克、K粉2700余克、麻古片90余克,并将所购毒品分别藏匿于出租房内。2010年11月间,覃玉劳与韦求调商定贩卖毒品牟利。后覃玉劳从广西将350克冰毒运至天津,分数次向韦求调贩卖。韦求调则将购买的冰毒再贩卖给他人。后公安人员在韦求调租用房内收缴冰毒869.86克, K粉1101.51克,检出氯胺酮成分;在韦求调另一处租房内收缴冰毒2000.86克。2011年3月1日,覃玉劳携带从广西购买的680克冰毒来津欲向他人贩卖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当场收缴冰毒770.23克,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收缴海洛因4.76克,美沙酮274.8克。法院经审理认为,罪犯韦求调贩卖冰毒、海洛因、麻古片、K粉等毒品获取非法利益,罪犯覃玉劳贩卖、运输冰毒获取非法利益,社会危害性极大,均应依法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