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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的一条消息,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关注。北京市西城区区长王少锋亲自出庭应诉一起“民告官”案件。“告官不见官”是我国行政诉讼审判实践中一个普遍现象,相当多的行政官员不愿意出庭当被告。近年来,北京法院积极探索制度机制创新,大力延伸行政审判职能,多措并举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完善,努力改变“告官不见官”现象,全面提升行政审判工作质效,取得了明显成效。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为例,近两年,平谷法院受理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均达到40%以上,案件协调化解率也明显高于其他案件。
以制度推动出庭
3月8日上午,家住西城区的岳女士因不服西城区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将区政府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时,岳女士惊讶地发现,平时只在电视上见过的区长王少锋作为被告西城区政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庭应诉。
“我们和原告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政府要履行自己的职责。”王少锋坐在被告席的第一个位子上,对原告岳女士提出的诉讼理由陈述了答辩意见。旁听席上座无虚席,一多半是来自西城区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在庭审过程中,他们的目光一直聚焦在王少锋身上,因为也许不久的将来,他们中的任意一位都有可能坐在被告席上,参加“民告官”案件的庭审。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吉罗洪向记者介绍说,北京法院将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作为行政审判的一项重要工作,积极与各级政府沟通,达成共识,逐步将其推向制度化、规范化。
据了解,为鼓励、督促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各级法院与当地政府多方沟通动员,强调出庭应诉的意义,激发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通过司法建议、行政案件司法审判年度报告等形式,以及与行政机关召开联席会、通报会的机会,反复介绍出庭应诉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全市各级法院的推动下,北京各区县近年来纷纷开展具体工作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机制,平谷、西城两区则率先出台了《行政应诉工作规则》,对辖区内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作出了具体规定,并提出了硬性指标要求。
以创新推动出声
“程序上确实有一些瑕疵。”坐在被告席上刚刚拿到败诉判决书的平谷区区长张吉福坦诚地说。平谷区蒋里庄村委会认为区政府颁发给某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侵害了村里合法权益,将区政府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该国有土地使用证。2012年11月13日,平谷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区长张吉福出庭应诉。合议庭当庭宣判,认为区政府颁发被诉国有土地使用证时,土地机关在程序上前后倒置、地籍调查内容审核意见不全面,违反了法定程序,判决撤销该国有土地使用证。
尽管官员出庭被热议,但在审理案件的法官看来,行政官员的出庭和其他当事人出庭在本质上没有任何区别。不见官民之别,只视证据真伪。领导应诉不意味着赢,百姓出庭也不意味着输。
“区长出庭作答辩陈述还输了官司,给旁听席上的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作了表率,能够改变部分领导干部爱面子、怕献丑的心态,从而有助于推动负责人在法庭上出声,这样才能出效果。”吉罗洪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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