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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昨日上午,市公安局召开创建“平安医院”座谈会。市公安局领导与本市部分医院负责同志面对面,就医患关系、医疗秩序及“号贩子”、“医托”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记者获悉,本市各级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与综治、民政、卫生、工商、综合执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维护和谐的医患关系,继续依法严格查处影响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医护人员和广大患者人身、财产安全。
多年来,市公安局深化平安天津建设,不断推进平安社区、平安企业、平安交通、平安消防、平安高校、平安医院等系列平安建设活动。在“平安医院”建设中,公安机关先后组织开展打击医院“号贩子”、“医托”和整治医院及周边治安秩序等专项行动。与此同时,公安机关加强与卫生部门协调配合,已在全市57所二级以上医院建立了警务室,并在15所市管医院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探头900余个,维护了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提高了安全防范能力和水平,保障了患者与医生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还将进一步加强医院及周边治安、交通秩序整治,营造良好就医治安环境,积极协助医院健全安全防范机制,提高医疗单位内部安全防范水平。
新闻链接
2010年5月,一位老人入住红桥区某医院治疗内分泌疾病,后因突发脑梗塞转入该院神经内科治疗。2011年11月19日23时许,老人在病房内去世。随后,其家属以医院治疗存在过错为由,将死者遗体停放在病房内。医院劝阻无效,于20日凌晨1时许报警。民警赶至现场劝说,但家属依然实施了穿孝服、贴门报、在病房布置灵堂等行为。次日20时左右,公安机关为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指派民警至上述地点清理灵堂、清退家属。期间,死者的孙子和女儿拒不配合,对依法执行公务的民警实施殴打,造成一名民警右手手指骨折,两手有多处划痕,小腿被咬伤后皮肤破溃,左颊部皮下淤血等,另一名民警的头部和双手受伤。
2012年6月,红桥区法院一审认定两名被告人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致两名被害人轻微伤,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和1年。(记者解金钊通讯员孔琳樊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