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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交通肇事后,41岁的王某不是救人,而是毁灭证据,原以为将肇事松花江车付之一炬再丢进湖就没人知道,但他错了。
2012年1月24日19时13分,王某驾驶已转卖了四手的松花江小客车行至津淄公路315.5公里处时,撞上了骑电动自行车的张某,致其当场死亡,王某随后驾车逃离。2012年1月29日,在距案发现场13公里处静海县团泊湖,发现烧毁的小客车。当时这辆车识别代码已被烧毁无法辨认,发动机号已被人为损坏过,但幸运的是还能识别。就这样,警方还是“揪”出了烧车灭迹的肇事者王某。今年4月,王某终于有了下落,他正藏匿在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荒凉偏僻的工厂简易房内。
4月3日22时,天津交警将王某抓获。据交警介绍,王某属无证驾车肇事致人死亡逃逸。(记者王赫岩通讯员杨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