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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说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这并非法官询问原被告;相反,这是当事人当面问法官。今天是全市法院开放日,上午,海淀法院复兴路法庭,前来咨询的市民不满足法官的解答,继续刨根问底。“几年前还很少有当事人当庭这样问法官。现在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步提高,群众对法律问题的认识在不断进步。”北京市唯一一家交通法庭——海淀法院交通庭的张婷婷法官感慨地对本报记者说。
“发生了交通事故,自己解决会有什么问题?”“要不要给受害方垫付费用?”“对责任认定有异议,该怎么办?”面对咨询现场的群众、的哥、公交司售人员、大学生们的种种疑问,交通庭庭长周红和法官们作出解答,并向大家发放了注有详解的《交通事故案件诉讼指引手册》和典型案例材料。交通庭庭长周红说,该庭专门为大家编写了《诉讼指引手册》,列举了容易发生误解的事故处理与参加诉讼的33个问题,帮助人们妥善应对和处理交通事故,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张婷婷法官认为,现在人们懂得的法律知识越来越多,举证能力也在提高。“比如人身损害赔偿涉及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有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等。对于很复杂的赔偿数额计算、标准适用及证据收集,一些当事人出庭自己就算得很清楚,而他们都不是专业律师。”
本报记者林靖J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