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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去年开始,河北区检察院全面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已与区卫生局、工商局、地税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行政执法机关建立“两法衔接”机制。截至目前,检察院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6件,经法院审理,4名被告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介绍,“两法衔接”机制包括联席会议和信息共享机制。检察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就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违法犯罪案件,加强沟通协作,确定专人为联络员,及时通报办案信息,掌握相关案件的办理情况。
同时,机制明确了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程序。行政执法机关对发现的犯罪线索应当向公安机关进行移送,并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抄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对收到的各类涉及行政执法的案件线索及时进行审查,同行政执法机关进行沟通,对审查过程中发现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应及时向行政执法机关提出相应的检察意见书或者检察建议,建议移送案件;行政执法机关不予采纳的,可报经检察长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安机关,同时启动立案监督程序,要求公安机关直接立案;行政执法机关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线索的,应当根据案件性质,及时向检察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应依法进行调查与处理,并将结果以书面方式反馈给行政执法机关。(天津政法报 赵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