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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交管部门获悉,日前,天津市完善由交管局教育培训中心和各交警支队共同承担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驾驶人“回炉”上课考试更加规范,各区县交警支队安监车务大厅均设立窗口方便驾驶人办理手续,预约培训。昨天,相关负责人就预约流程及所需资料进行解析。
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交警以及路面执勤交警查获满12分驾驶人时,均需查询并告知对应地点预约培训,开具强制措施凭证以及学习通知书;未登记责任制信息培训地点为驾驶人身份证或暂住证登记地址所属区县交警支队;持外省市登记驾驶证驾驶人,可到驾驶证核发地预约培训或前往现场处罚交通违法交警大队所属区县交警支队。记满12分的驾驶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张一寸照片到相应安监车务大厅预约培训。
记满12分的驾驶人应接受为期7天的交通安全培训,接受培训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交警支队安监车务大厅开具的《学习通知书》。培训结束后,考试不合格驾驶人可免费补考一次;考试合格驾驶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强制措施凭证、驾驶证资料清单到交管局秩序处交通违法处理办公室(和平区湖北路10号)领取驾驶证。
记满12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考试合格后,不再发放原驾驶证;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记满24分或2次以上(含2次)记满12分、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均达到12分或因涉酒交通违法记分达到12分,须到交通安全培训中心即南开区王顶堤堤南道四号预约培训并参加考试。(记者冯琳通讯员杨毅袁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