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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4月13日,国家电网天津城东分公司在北辰公安局的大力配合下,在北辰区宜鹏园小区开展地毯式用电普查,发现窃电嫌疑户73户,当场终止供电4户,有力震慑了窃电不法行为,保护国有财产不被侵占。
电力部门介绍,少数居民和个别企业缺乏法制观念,存在侥幸心理,在利益的驱使下,擅自破坏计量装置,调表窃电,不仅吞噬了国家财产,而且危害了电网安全。更有甚者,提供调表窃电的“有偿服务”,作为“发家致富”的捷径,严重破坏了供用电秩序。
针对上述问题,城东公司开展了全面摸底普查,充分利用信息手段监控用户的电量信息,及时预警电量异常,并利用先进的电表监测和反窃电检查技术锁定嫌疑户,第一时间“精准定位”。同时,积极联合公安部门协同开展专项行动,全年开展不间断的用电普查,全力查处调表窃电的不法行为。
据介绍,我国《电力法》明确规定窃电属于违法行为,按照《供电营业规则》,供电企业对查获的窃电者,应予制止,并可当场终止供电,窃电者应按所窃电量补交电费,并承担补交电费三倍的违约使用电费。本市高院《关于办理盗窃电能违法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也明确指出,严禁以非法手段窃取电能,盗窃电能构成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盗窃罪定罪处罚。制造、销售窃电专用工具,经营数额达二万元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5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以暴力、威胁方法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电力监督检查职务,构成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7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通讯员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