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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昨天从市建交委获悉,为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本市制定《天津市农村老旧危陋住房改造实施方案》并开始征求意见。今年首先实施10468户农村危改任务。按照先试点、然后逐步展开的原则进行。从5月起,首先在各区县部分镇乡确定部分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因灾倒损及其他贫困户D级危房进行改造试点从6月份逐步扩大试点面,分期分批开展其他危房重建和修缮工作,力争于2013年全部竣工完成。
改造范围:2020年前长期保留的村镇
本市示范小城镇以外的,在2020年前长期保留的村镇,具有本市户口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因灾倒损户和其他贫困户的农村危陋住房均属于国家农村危改对象。一户多处住房中的老旧危陋住房和长期无人居住的老旧危陋住房不在危改补助范围。
改造标准:新建住房最高不超过60平方米
要严格控制农村危改建筑面积和总造价。五保户D级危房新建住房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30平方米左右;其他贫困户D级危房新建住房户均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5平方米左右(三间房),最高不超过60平方米(四间房)。
改造方式:异地新建、原址翻建、修缮加固
计划改造农村危房处于危险场地的,应异地新建;其他属于D级的应原址翻建或异地新建;属于C级的应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由镇乡政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帮助各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
补助标准:按照对象和房屋破损度补贴
按照危改对象和房屋破损程度,分为三类:对五保户的D级危房进行重建,政府给予全额补贴;对其他户的D级危房进行重建,政府给予差额补贴;对C级房屋进行局部修缮,政府给予差额补贴。记者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