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区人民法院推出四项工作举措,细化社区矫正工作。
一是要求每位刑事审判人员熟悉掌握《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二是对相关被告人开展社会调查,形成《调查评估意见书》,将其作为证据当庭出示和质证,发挥其介绍犯罪成因、进行庭审帮教、依法量刑依据的重要参考作用;三是注重对新办法实施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调研;四是加强与公安、检察院及司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天津政法报 赵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