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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谋划落实任务 务求实效力推亮点
日前,市委政法委下发《关于成立“三大建设”办公室的通知》,深入开展平安天津建设、法治天津建设、政法队伍建设。
《通知》要求,全市政法各部门党组(党委)是推进“三大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把推进“三大建设”作为提升政法工作科学化水平的基础性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政法各部门要把推进“三大建设”纳入本部门、本系统工作全局,统筹谋划、同步推进,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协助党组(党委)抓好本部门、本系统“三大建设”任务落实。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深化“三大建设”的年度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确定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务求工作实效,力争推出有特色有亮点的工作成果。
《通知》还规定,各区(县)委政法委对本辖区“三大建设”工作负总责,协助区(县)委、政府加强对推进“三大建设”的工作指导,加强对本辖区基层政法机关落实“三大建设”任务目标的督促检查,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天津政法报 王志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