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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何雪华通讯员穗纪宣)廉洁广州建设如火如荼,市民参与有更多新机会。记者从市纪委监察局获悉,从2013年开始,在全市开展“廉洁广州年度人物”推荐、评选和表彰活动,发动市民群众,用雪亮的眼睛发现、挖掘、宣扬身边涌现的廉洁好人与好事。今年的评选已正式启动,征选推荐将于6月30日截止,随后出炉20名“廉洁广州2013年度人物”候选人名单。
开展“廉洁广州年度人物”推荐评选活动,是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走新型城市化发展道路,建设廉洁广州的决定》精神和市纪委《建设廉洁文化引领工程实施意见》要求,加大廉洁文化建设力度,发挥廉洁文化的教育功能,通过充分挖掘、宣传廉洁广州建设过程中涌现出来、感动社会的好人好事,引导全市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核心价值观,推动形成学习、尊崇廉洁行为的文化理念和关爱、争当好人模范的积极向上的良好风气,为建设廉洁广州和国家中心城市提供坚实有力的思想道德基础。
“廉洁广州2013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由市纪委监察局主办,广州日报报业集团、大洋网、广州市广播电视台和中国移动广东广州分公司协办。
1选哪些人?
14岁以上均可参评违纪违法犯罪者无资格
年龄14周岁以上,学习、生活、工作在广州地区,近年来热情参与廉洁广州建设、作出积极贡献或行为表现突出、具有感人事迹,体现勤政廉洁、刚正不阿、敬业奉献、服务社会等廉洁品质和精神内涵的个人,均可作为推荐评选对象。
廉洁广州年度人物必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宣传和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在本职岗位上创造出良好业绩,积极参与和推动廉洁广州建设,为建设幸福广州、廉洁广州做出突出成绩或积极贡献。
推动廉洁政治者。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积极推动廉洁政治建设取得突出成绩的:大力推动廉洁政府建设,促进党员干部提高依法执政、民主执政、科学执政的水平和能力;坚持原则,克己奉公,秉公办事,勤政高效;带头表率,为民解忧,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模范遵守法纪,严于自律,严格遵守《廉政准则》等各项有关规定;公正公平执法,积极反对和打击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完善监督机制建设,切实增强机关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建设廉洁市场者。围绕“诚信守法,廉洁经营”的主题,积极促进廉洁市场建设取得较好进展的: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促进企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促进市场秩序建设,切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行业廉洁从业和诚信经营;加强廉洁从业市场主体建设,培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职业操守和企业员工反腐倡廉的意识;遵循诚实守信的市场原则,积极打击市场领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觉遵守法纪,服务市场发展,为经济建设做出重大贡献。
宣传廉洁文化者。围绕“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的主题,积极投身廉洁文化建设受到广泛好评的:将廉洁文化建设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公民廉洁诚信教育,群众参与和支持反腐倡廉建设的积极性得到明显提高;积极拓展传播渠道,深入宣传廉洁文化理念;积极开展廉洁文化创建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建设廉洁文化阵地和载体或创作廉洁文化精品和项目,丰富廉洁文化建设内容。
服务廉洁社会者。围绕“倡廉洁,促和谐”主题,积极服务廉洁社会建设取得良好成效的:群众观念强,帮助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切实解决群众困难;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发动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推动社会领域反腐倡廉建设发展;规范制度建设,维护和促进廉洁社会秩序;加强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建设,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拓展群众参与渠道;积极打击涉及民生领域违法违纪行为,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且效果良好;敢于监督,勇于同腐败现象作斗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此外,有其他方面的突出行为或积极贡献的,也可以参评。特别提醒的是,具有违纪违法犯罪行为记录的,不作为评选对象。
2怎么推荐评选?
单位或群众均可推荐网上填报
评选活动在广州日报“大洋网”开设“廉洁广州2013年度人物”推荐评选专栏(主页网址:www.dayoo.com/ndrw),接受各机关、团体和广大群众推荐。
当群众雪亮的眼睛找到了身边的廉洁广州建设人物,应该怎么推荐呢?评选活动在广州日报“大洋网”开设“廉洁广州2013年度人物”推荐评选专栏(主页网址:www.dayoo.com/ndrw),接受各机关、团体和广大群众推荐。
推荐分单位推荐和群众推荐两种,无论是单位推荐还是群众推荐,均采用登录活动主页进行网上推荐形式。
市纪委动员全市各单位按照评选标准,发动干部群众挖掘推荐,评选出事迹过硬、作风扎实、可敬可信的廉洁广州建设好人好事,统一向上推荐;认真了解核实被推荐对象情况准确性和事迹真实性,充分吸纳群众意见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使推选的廉洁好人的事迹能产生良好的社会反响和社会声誉。
获得市级以上荣誉、具有典型廉洁事迹的先进人物优先考虑推荐评选。推荐候选活动将于6月30日前完成。
3怎么评选和表彰?
20名候选人评出十大年度人物
评选活动的程序在推荐结束后随即展开,将设置组织评议、考察公示、表彰发布、宣传学习四大评选程序及成果应用。
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组织召开市反腐倡廉宣教工作联席会议进行评议,提出20名“廉洁广州2013年度人物”候选人建议名单;由市纪委和候选人所在单位或所属区(县级市)纪委联合对候选人情况和事迹进行复核。再通过报纸、电视、电台和网络、微博、短信等渠道刊发20名“廉洁广州2013年度人物”候选人名单及先进事迹,由社会群众公开投票评选。
结合反腐倡廉宣教工作联席会议评议意见和群众投票情况,对候选人推荐情况进行排名,提出前10名报市纪委研究。经市纪委同意后,在市属媒体、报刊、网站以及“廉洁广州导报”、“@廉洁广州”、“广州纪检监察网”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结束后,列入“廉洁广州2013年度人物”。
评选结果出来后,将在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期间集中发布“廉洁广州2013年度人物”,结合廉洁文化大型活动进行表彰,印发“廉洁广州2013年度人物”事迹材料供全市各单位学习;在廉洁广州导报上全文发布“廉洁广州2013年度人物”;在“廉洁广州导报”、“@廉洁广州”政务微博、“广州纪检监察网”、定期新闻发布会发布“廉洁广州2013年度人物榜”及事迹材料;在广州市广播电视台、广州日报、大洋网等各大媒体宣传“廉洁广州2013年度人物”及事迹材料;在各区(县级市)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及广场、街道等场所设立宣传栏,大力宣传“廉洁广州2013年度人物”及事迹材料;适时组成廉洁广州年度人物宣讲团,深入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农村作事迹报告。
了解活动详情请登录大洋网
(www.dayoo.com/ndrw)
推荐截止时间:201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