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石晓钰通讯员王欣刚)日前,从区检察院获悉,区检察院女检察官“爱心妈妈”小组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据了解,2011年底,区检察院部分女检察官以参加区妇联组织的“为孤残儿童编织毛衣”活动为契机,自发组成“爱心妈妈”小组,她们定期开展关爱孤残儿童、帮扶困难群体等公益活动,用正能量传递爱心,得到了社会普遍好评,已成为展示天津检察新形象的一块知名品牌。先后被评为天津市优秀志愿服务团队、河东区精神文明建设最佳品牌项目、“天津市三八红旗集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