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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调解中心设立在居民聚集区
为妥善化解物业纠纷,推动社区和谐发展,武清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针对社区物业纠纷逐年增多的实际情况,本着“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的原则,联合有关部门于2008年在城区居民小区成立3个物业纠纷调解中心。物业纠纷调解中心成立以来,不仅诉前化解了2000余件物业矛盾,减少了50%的物业成讼案件,而且提升了物业公司等部门的服务水平,密切了与业主关系,减少了矛盾和对抗,促进了社区和谐发展。
近年来,随着以城市化建设为主导的率先发展战略的实施,武清经济迅猛发展,城镇化建设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快速推进,在此过程中大批农民从农村向城镇移居,居民小区成倍增长。由于居民素质和小区管理等原因,大批物业纠纷案件也随之产生,给审判工作带来了压力。面对此种情况,武清法院党组认真分析形势,研究对策,提出成立专门物业纠纷调解中心的想法,同时由主管院长和辖区庭长负责到有关部门走访调研,撰写可行性报告报送区委政府,得到了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为推进物业调解中心的建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了从源头上有效化解物业纠纷,体现方便快捷的特点,区法院和有关部门协商,直接将物业调解中心设立在居民聚集区,由街道社区提供场地,居民发生纠纷不出社区就可以到调解中心解决;在人员配置方面,主动与退休法官联络,聘请他们担任固定调解员,同时,为了解决人员上的不足,武清法院还邀请街工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妇联主任担任兼职调解员协助调解,法庭一名副庭长担任专职联络员,共同做好调解工作;在财力上,通过与街道和有关部门协调,给予大力支持,解决了调解员们的后顾之忧。
物业调解中心成立以后,武清法院注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注重硬件建设,在调解室的墙壁上悬挂“和为贵”等横幅,购置了春秋椅和椭圆桌,烘托调解氛围,为调解成功创造有利条件。二是注重矛盾排查,特别注意苗头的发现和防范,立足抓早、抓小;对于矛盾复杂且易于激化的案件及时与法院、街道取得联系,派专人做好工作,防止矛盾激化。三是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在态度上做到平等待人,以法服人,以情感人;在方式上做到灵活多样,采取当面调解、上门调解、电话调解等多种方式。四是注重相互沟通,形成工作实效。一方面注重与法院的沟通,做好诉调对接。凡是当事人到法院立案要求解决物业纠纷的,立案法官主动告知先到物业调解中心调解解决;对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需要确认其效力的,调解员与法庭专职联络员取得联系,通过法庭赋予其法律效力。另一方面注重与物业公司、供热公司等服务部门的沟通,对调解过程中发现在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帮助改进工作。
目前,物业调解中心管辖范围不断扩大,已经涉及平安里、广厦里等20多个小区,既方便了群众矛盾纠纷的快速解决,满足了群众司法新需求,也减少了小区物业成讼案件,改善了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关系,有效促进了社区和谐建设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