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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我被判缓刑是人生之大不幸,那么现在有机会学习传统文化,可谓因祸得福。若早知道《弟子规》中‘言语忍、忿自泯’的道理,言语上忍让一些,就可以避免因打架而引来的牢狱之灾。追溯自己的犯罪根源,正是忘却了很多做人的基本道理,才酿成今天的大错。”这是一名社区矫正人员在学习了《弟子规》后写下的心得体会。这是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将传统教育引入社区矫正工作所取得的实际效果,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和接受以道德为主的传统文化教育,帮助社区矫正人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增强自觉遵纪守法的观念,提高了适应社会、融入社会的能力。
2012年3月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正式实行以后,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及时组织编印了《社区矫正人员手册》和《弟子规》学习册各3000册,深入基层开展现场咨询,广泛宣传。通过巡回检察室检察官向社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宣传社区矫正的有关知识,提高他们的参与意识,为社区矫正人员创造良好的矫正环境。
为了将中华传统文化引入社区矫正工作当中,宝坻区人民检察院还制定了较为详细的实施方案,在社区矫正体制上建立了“一个矫正小组、一个矫正课堂、一个技能锻炼基地”的“三个一矫正模式”,并结合法制校长、法制厂长、法制村长的设立,完成对社会服刑人员的立体化矫正监督。选聘传统文化课讲师,到学校开展传统文化教育等社会宣传,为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运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形成检校共建的长效机制,减少青少年犯罪。到社区矫正人员当中开展传统文化教育,约束其行为,提升其道德水平,为司法所考评和评议提供参考标准,实现矫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