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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天津市地税局获悉,今年一季度,本市税务机关共查处发票违法企业183户,查处非法使用发票2.01万份,查补收入4.77亿元。市公安部门立案检查发票违法案件49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6人,捣毁非法发票窝点42个,打掉团伙10个,缴获非法发票18.9万份。通信管理部门治理发票违法短信息6.78万条。
据了解,本市税务部门印发了《2013年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继续保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卖方市场”和“买方市场”,将发票检查作为税务检查的必查步骤和必查项目,将纳税单位和个人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与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区域税收专项整治、重点税源企业检查、专案检查工作一同布置、一同组织、一同进行,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继续推进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向纵深开展。
据介绍,今年本市税务机关开展发票整治工作的重点行业包括:房地产与建筑安装、药品与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发票使用,以及发电、供电、餐饮娱乐和营利性的教育培训等行业。重点检查一定金额以上发票及其业务的真实性,逐票比对、逐票核查。特别是药品、医疗器械行业发票以及列支项目为会议费、餐费、办公用品、佣金和各类手续费的发票,通过资金、货物等流向和发票信息的审核分析,检查其业务是否真实,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开具虚假发票或虚开发票的行为。检查纳税人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开具假发票或虚开发票以及利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凭证列支成本费用等行为,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其他涉税问题一并查处。对检查发现的虚假发票,一律不得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办理出口退(免)税和财务报销、财务核算。
今年税务部门将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对制售假发票犯罪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采取有效措施打源头、端窝点,联合查办一批发票犯罪大要案件,遏制重点地区发票违法犯罪势头。税务部门配合通信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不断完善发票违法信息治理分工协作机制,做好对发票违法信息的举报受理、线索收集、鉴定、通报和综合治理工作。延伸检查发票违法涉案线索,协同公安机关深挖违法犯罪网络,打击职业犯罪团伙,查处大要案件。配合财政、审计和监察等相关部门做好对行政、事业等非纳税单位发票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对相关部门在发票检查过程中请求鉴定发票真伪的,积极协作配合,并依法提供支持和帮助。对确认为虚假发票的,积极协助查清发票来源并依法处理,强化发票使用各环节监督管理,从根本上防范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发生。税务、公安、司法、审计、监察部门将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发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进一步遏制发票违法犯罪活动高发态势,优化本市经济和税收管理秩序。(记者霍艳华 通讯员朱力 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