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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费文彬通讯员向星洲)广西壮族自治区凌云县人民法院通过多年持续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着力提高审判质量,加强队伍建设,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2012年,该院实现了审判工作“零重审”、“零改判”、“零上访”,队伍建设实现“零违纪”,保持32年来干警无违法违纪的良好纪录。截至目前,该院继续保持这些成果。
2012年,凌云法院持续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切实加强案件审理工作,确保案件质量。全院把日常审判业务工作细化为收案、结案、调解、撤诉、当庭裁判、适用简易程序、催办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等30项指标项目,作为衡量审判业务工作绩效的标准,并对上述30项工作及时进行跟踪、监督,增强法官的责任意识和竞争意识,提高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同时,凌云法院还建立案件提速机制,对全院案件从立案到审理、结案、执行等各个环节实行动态管理,杜绝久拖不立、久拖不审、久拖不执的现象。所审结的案件平均审限仅26天,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达100%。
去年,凌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121件,结案1078件,结案率为96.16%,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7.3%,已审结的案件无一被改判或发回重审,实现“零重审”、“零改判”。同时大力开展调解工作,无申诉和信访投诉案件,实现“零上访”。
“凌云法院在2012年度的绩效考评、审判质量效率考评、调解工作考评、审判管理工作考评都获得一等奖,与他们多年来的努力工作分不开。”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晓耕说。
2012年,凌云法院被广西高院分别授予“全区公正廉洁模范法院”和“全区阳光司法示范单位”荣誉称号,这与该院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息息相关。结合开展各类主题实践活动,该院坚持不懈抓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推进全院惩治和预防反腐败工作。2012年,凌云县法院没有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也没有群众反映干警有违法违纪现象,实现了全院干警连续32年“零违纪”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