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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开车须礼让,切忌心浮气躁,如果因为一些小事引发矛盾,甚至给自己惹来官司,就得不偿失了。近日,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魏某因为行车礼让的琐事与被害人发生纠纷而大打出手,最终触犯了刑律。嫌疑人魏某,男,35岁,河北人。今年3月11日下午6时许,魏某驾驶着汽车沿津滨大道行驶,行车途中多次被孙某超车。当二人均行驶到平河装饰城附近等信号灯时,心里忿忿的魏某下车找孙某理论,并互相厮打,致使孙某左眼部、鼻部及面部受伤,随后,魏某驾车逃离现场。河东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办案检察官认真对魏某进行释法说理,最终魏某诚心悔过并积极要求对孙某进行赔偿,双方达成了刑事和解,河东检察院依法对魏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现魏某已被取保候审。检察官在此提醒市民,道路行车除了应该注意安全外,也要注意文明礼让,切勿影响正常的行驶秩序,更不要因为一时意气之争而作出冲动的行为,最终害人害己。(通讯员于秀珺黄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