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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获悉,截至5月17日,2013年度杭州市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扶持专项资金开始申报。
可参加申报的单位,要求在杭州市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重点为民办博物馆、民办书画院、民办图书馆、民办艺术院团、民办纪念馆、民办美术馆、民办收藏馆、民办陈列馆以及文化创意类社会组织等。
同时,申报单位需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申报项目需具有较好社会效益,对杭州市打造文化名城文化强市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采取书面申报的方式,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每份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并装订成册。申报表请可从杭州市文创办门户网站(www.0571ci.gov.cn)下载。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经发局是项目初审单位,具体经办科室位于开发区市民中心西5楼527室,如有不明事项,可致电咨询热线89898893,或可加开发区QQ交流群4881362。
经发局表示,申报结束后,按照《关于印发<杭州市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将以资助、贴息的方式对本年度立项项目给予扶持。本报记者陈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