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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见习记者赵志锋
甘肃17人电信诈骗案审结后,此案的审判长、甘肃省嘉峪关市中院刑一庭庭长辛玉林,分析了电信诈骗案的审理难点。
辛玉林说,与传统的诈骗犯罪相比,在电信诈骗案的整个诈骗过程中,诈骗分子和被害人“隔空”对话,并未谋面,隐蔽性很强,且被害人覆盖面广,犯罪事实的认定缺乏被害人的陈述和指认。同时,不法分子都是冒用他人身份开设银行账户,手机卡都是不记名的,所得证据都是间接证据。此案中,侦查机关在侦破案件时,虽然尽量调取被告人取、转款的录像、书证等客观证据,但因客观原因,只调取了部分证据,大量证据因时过境迁、银行保存期已过而无法获取;调取的书证、电话记录也不能保证完整性和连贯性,这都给证据的认定造成了困难。
法院合议庭组成人员经过长达数月的工作,向院审判委员会提交的审理报告长达146页,审判委员会的委员一致认为,此案是一起在甘肃省有重大影响的新型、重大、复杂、疑难刑事案件,是甘肃省第一起电信诈骗案件。在作出判决时,法院结合当前的社会治安现状、电信诈骗案件的特点、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以及人民群众的普遍呼声等因素,经过审慎、认真的讨论后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