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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新举措
-打通了教师职业发展通道
-打破了实施20多年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体系
-将原来相互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在职称等级上,改变了原来中学教师最高等级为副高级、小学教师最高等级为中级的规定,首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称
天津北方网讯: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和天津市政府批准,滨海新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于日前正式启动。今后新区将率先在全市把中学和小学教师两个系列统一起来,新区内的1.5万名中小学教师可评正高职称。
中小学教师可评正高职称
据介绍,这次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主要有四项新举措,即打通了教师职业发展通道;打破了实施20多年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体系;将原来相互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并在职称等级上,改变了原来中学教师最高等级为副高级、小学教师最高等级为中级的规定,首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称,拓展了今后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发展空间。
同时,滨海新区将对原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的基本标准条件进行修订,更加突出中小学教师的职业特点,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改变了原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强调学历和学术成果的倾向,把工作实绩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提高评价的科学性。
在评价机制创新上,建立健全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完善评委会组织管理办法,健全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建立评审专家责任制。评价采取水平测试、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方式,增强评价结果的公信力。
此外,滨海新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还实现了中小学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强化职称的评价功能,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作为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改革促进教师专业水平提升
滨海新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是加强新区教师队伍建设,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促进教育发展的重要手段。通过此次改革,形成健全制度体系,拓展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办法,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教育职称改革变凭资历为评业绩,改单一评价为多元评价,使职称评定更加公平合理,有效保护广大教师的从教热情和工作积极性。
天津开发区一中语文特级教师李天嵩作为滨海新区引进的名教师之一,已经在开发区一中任教有近12个年头。当他得知新区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启动后倍感鼓舞。“这体现了党中央对教育的支持,对教师职业生涯的重视,同时也给了教师继续发展的方向,解决了高级教师没有奔头的实际问题。”李老师对记者说,希望在实施的过程中能够更加注重一线教师的教学业绩,能够向一线教师中教育教学教研业绩突出者给与倾斜。
据了解,长期以来,新区不断促进教师专业水平提升,创新教师培养模式,实施优秀师资“孵化工程”,通过设立边远地区教师津贴、发放边远教师敬业奖等措施,优化稳定边远地区教师队伍,保证每一所学校都有区级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实现师资配备均衡,各校师生比均达到市定编制标准。通过实行校长三年任期考核、异地挂职锻炼等制度促进校长交流和提高。同时,新区政府投入2000多万元专项资金,实施“教坛名家、教坛能手、教坛新秀”培育工程,与中央教科所、北师大、华东师大等研究部门和高校建立合作关系,将培养一批具备较高专业水平的骨干教师作为重点,带动农村和边远地区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举办“滨海新区教师基本功大赛”、启动“双百助教工程”,投入专项资金为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送优质课上门,切实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和专业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