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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院长在与中青年法官座谈时强调
办好每一个案件
实现我们的“司法梦”
本报记者张席贵通讯员郭春雨王洁瑜
昨日,记者从省高院获悉,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常松与院机关24名中青年法官进行了座谈。座谈中,10名中青年法官代表以“如何提高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主题进行了深入交流,畅谈了自己在实际工作中的思考和体会,并对未来工作的开展提出了许多极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王常松院长认真听取了法官代表的发言,并不时地与大家交流意见,现场气氛十分热烈。
王常松院长在总结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各位法官代表的发言,指出大家思想活跃,谈到的意见很有思想层次,对工作的建议也很有针对性。他进一步指出,我们作为法院人员,有个“司法梦”,它是“中国梦”的组成部分,从大方面讲即依法治国能够在我国稳步推进,具体讲就是真正让老百姓从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为此,王常松院长就如何当好一名法官,对中青年法官提出三点要求:第一,要加强道德修养,做一个品德高尚的人。首先要有理想信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有它的优越性,对此我们要有坚定的信心;其次要有职业操守,要自律、做君子,要敢于依法审判;第二,要提高法律素养,办好每个案件,尤其是标志性案件。司法的公信力是在法官长期办案的过程中形成的,要办好每一个司法案件。第三,要做一个素质全面的人。当前,许多社会矛盾纠纷不能单靠司法途径解决,需要建立多元化解机制,法官要加强对国情、社情的了解,同时要改进工作作风,培养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
最后,王常松院长强调,省高院党组的任务是给大家创造一个干事创业、公平公正、有为有位的平台,希望每位法官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在审判或执行岗位上,为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增添光彩,让全省法院的公信力在过去的基础上得到新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