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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没想到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之前,会召开听证会,把我们当事人都喊过来,阐述案由和不起诉的理由,听取我们的意见。并且给我们讲解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促使我们二人重归于好,就冲这一点,不管做出什么决定,我都服!”刚刚参加完王某聚众斗殴一案不起诉听证会的当事人张某深有感触。
王某、张某系同事关系,二人素来交好,只因近来偶有琐事致使二人闹得不是很愉快。前几日,张某带着两人去王某家中聊天,因一句玩笑骤然紧张,双方大打出手,张某一方人多势众,导致王某面部多处受伤,多项财物被毁损,经鉴定,被害人王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被砸物品总价值550元。
案件很快被移送到滨海新区大港人民检察院,办案干警认真审阅卷宗材料并提讯犯罪嫌疑人张某,鉴于此案情节轻微,属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于刑罚处罚”的相对不起诉情形,为了更好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于近日召开此案的“不起诉”听证会。
据悉,此次不起诉听证会系本市首次召开,适用于拟作绝对不起诉中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以及“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非犯罪嫌疑人所为”的案件以及拟作相对不起诉案件。(记者苏杰通讯员袁玮施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