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该栏目接受市民关于买房置业、投资理财方面的咨询,记者将尽快答复您。联络方式:打电话18620863482;加QQ214188286;加QQ群213483581;发电子邮件至214188286@qq.com。
栏目主持/记者李文慧
Q
网友“bingyan”:我前几年在佛山工作,准备跳槽到其他城市,户口相应也将转移。我能否因此提取在佛山缴纳的公积金?
A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户口转移不属可提取公积金的范围。若网友在佛山缴存了公积金,现离开佛山,不在佛山工作,可由原单位足额汇缴应缴公积金后,办理封存手续,待有新接收单位(包括外地单位),提交个人在佛山的住房公积金对账簿以及市外接收单位或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确认的《接收证明》,办理公积金个人明细转移手续。要了解具体法规政策及转移手续,可登录中心网站(http://www.fsgjj.gov.cn)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