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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9日,南开区华苑长华里的居民向本报反映,小区内成活的树木连遭砍伐,而现场施工人员又无法出示砍伐树木的相关手续,居民希望物业等相关部门给出一个合理解释,让小区内的管理更加完善透明。
现场目击
砍了“泛青树”再用锯锯
昨日下午,长华里的大门右侧,横七竖八地放着三棵刚砍伐的树,两个人正在用锯锯一棵倒地的大树,该棵树虽然没有树枝,但树干已经泛绿,有的已经长了枝叶。在不远处,还有3个人正用铁锹挖着一棵树的树根,挖出的土已经堆成了“小山”。
一位50多岁的女士踩着一棵树,正指挥着那些人干活。该女士自称是南开园林局的工作人员,当问其是否有砍伐树木的相关审批手续时,对方说,她手上没有任何文件。接着又解释,这不是砍伐而是为了换新树种。当追问其“既然换新树种,为什么要将成活的树木锯断呢”,该女士闪烁其词,一再说有事情可以找园林局绿化三所了解情况,其他的她都不知道。
小区物业
街里和居委会都知道
绿地管理是小区物业管理的重要一环,小区内公共树木绿地由小区物业负责管理维护,园林局在此砍伐,作为物业管理方是否知情呢?
记者来到位于长华里6号楼的物业公司。该公司的王经理解释说,这些树木是因为要迎接检查才对其进行砍伐的,他们物业没有参与。问其是否看过相关的砍伐手续时,王经理则表示没有看到,但街里和居委会都知道。
绿化部门
是否有手续需要核实
随后,记者又与南开区园林局绿化三所取得联系,该所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是不是他们施工,是否有砍伐手续,还需要进行核实,待核实后再给予答复。截至记者发稿时,该所没有给予答复,记者多次拨打该所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专业人士
物业应验证施工方手续
作为职能部门的园林局如此砍伐是否违规呢?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老师郭春明表示,根据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小区内的绿地和公共建筑物地段属于业主所有,而地面上的树木也属于业主。园林局如果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进行砍伐应该涉嫌违规。作为业主委托管理单位物业公司,应当验证施工方的所有合法手续尽到监管职责。(记者柴波文并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