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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为大力提升办案质量、提升办案水平,最大限度降低案件的发改率,近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创新建立四项制度,对错案法官实行黄牌和红牌制度。
该院建立法官责任机制,加强对发回重审和全改判案件的审务督察,凡是经审委会确定为错案的,严格追究承办法官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实行黄牌和红牌制度,根据错案数量对责任人予以警告(黄牌)直至建议取消法官资格(红牌)的处罚。
翠屏法院建立案件分析制度,法院各部门定期进行案件讨论会,对本庭内的重点、疑难和敏感的案件,由承办人先介绍情况,再由全庭人员展开分析讨论,总结争议焦点和审理思路,使案件审理的针对性强,质效更高;还每季度组织一次发改案件分析会,对本庭发回重审和全改判的案件逐一分析,从程序、证据、法律适用等多角度进行归纳总结,避免以后再发生类似问题。
鉴于基层法院法官人数有限,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也可能存在差异,该院还建立案件会商制度,对案件质量的提高起到积极作用。
另外,建立庭务会议制度也是该院一项重要制度。各业务庭每天组织法官召开简短的庭前会议,提示案件审理工作,强调当日工作重点;定期召开庭室学习会,对新法、新司法解释与新类型案件进行集体学习,并组织干警进行讨论,及时提升干警的能力与素质,适应不断发展的审判形势的需要。
(李玲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