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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专项执法检查
编者按:为规范招投标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净化招投标市场,促进我市招投标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合肥市招管局在培育发展招投标市场的同时,采取日常督查和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着力加大标前、标中、标后的全方位督查力度,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频频亮剑,努力打造规范、高效、净化的招投标阳光市场。
强化审核把关
保证起点公平
对业主单位提出的招标条件,严格审核把关。2012年度共审核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书面文件近8000份,纠正违法违规及不公正条款600余条,给投标人创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证了起点公平。
实时现场监控
促进过程公开
建立特邀监督员现场监督机制。面向社会,公开招选50多名特邀监督员,培训上岗。所有开评标项目均实现特邀监督员现场监督机制,及时处理开评标现场各种异常情况,规范招投标行为。2012年共处理开评标异常情况近400件,有效消除部分隐患,保障了招投标工作顺利进行。
为建立诚信招投标市场,开评标现场实行实时同步录音录像以供备查。部分重要开评标现场实行视频直播,接受社会各方主体监督。2012年,近4000个项目实施了开评标现场视频直播,让社会民众、投标人零距离见证了合肥“阳光招投标”。
打击违法挂靠
确保结果公正
依法受理质疑、投诉,从重从快严肃查处,坚决打击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2012年共查处招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投标企业82家,记录不良行为70条,对37家存在不良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作出限制6个月以上进入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交易资格的处理,清理没收上缴投标保证金1000多万元。据统计,2010年以来分5批次,集中通报、公开曝光85家违规违纪企业,取得显著的震慑效果。
建立了重大项目约谈制度。重大项目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会同业主单位召集中标企业法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以及监理单位和纪检监察部门召开约谈会,宣贯招投标法律法规,重申招投标纪律,警示不良行为,敦促签订施工合同并严格履约,从而确保项目顺利实施。2012年度,累计召开重大项目约谈会300余场(次)。
强化标后监管
保障项目实施
建立标后回访、督查、约谈制度和联动执法机制。为确保招投标结果不走样,实施招投标市场与建设现场联动,深入建设一线开展标后回访和督查工作,融监管于服务之中,不断促进招投标工作水平的提升。2012年,先后到轨道交通一号线、滨湖会展中心、新桥机场、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蜀山区新产业园公租房、大圩金葡萄拆迁复建点等全市120多个重大、民生工程建设现场,帮助分析解决履约过程中的问题,重点督查各施工、监理单位的投标承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等到位履约情况。对不严格履约的施工单位和供应商会同建设、财政等主管部门实施约谈,限期整改,2012年共组织约谈会450余场(次)。督查和约谈的结果与今后的投标市场准入挂钩,从而有效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在做好日常督查工作的同时,创新工作机制,重点实施招投标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2012年,先后3次联合市纪委(监察局)、市城乡建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等相关部门,并邀请人大、政协参加,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招投标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与市城乡建委、市纪委等共同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市列为省、市重点的在建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开展重点专项督查。通过联合执法检查,抽查了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类项目共计412个,向各类市场主体发放整改建议书83份,并跟踪督查整改情况。一系列标后监管措施的实施有效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为加强执法监察力度,建设交易公平、竞争有序的区域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2013年市编办正式批准市招管局成立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执法监察支队。这支专业化、年轻化的招投标市场监管执法队伍成立后,将着力围绕标前、标中、标后的招投标行为加大全方位、全过程的督查力度,切实履行好《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赋予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管执法职责,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亮出正义之剑,建设“阳光”招投标市场,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合肥“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区域性特大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