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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消费者自备优质大虾提供给酒店办婚宴,却被酒店掉包换成质量较差的摆上餐桌。最终,这起投诉在蓟县消费者协会的调解下得到解决,消费者得以讨回公道。
今年5月5日,蓟县消费者穆先生在蓟县一家酒店为儿子举办婚礼。事前他与酒店商定被允许自带大虾,由酒店负责加工成品,每桌收加工费50元。5月4日下午,他如约将自购的1190元优质大虾送至该酒店,由厨师长验货后接收。但5月5日中午宾朋用餐时却发现,餐桌上大虾与其提供的有明显差异,不仅个头差很多,且有“掉头”现象,显示不是新鲜虾品。于是,穆先生怀疑酒店擅自将大虾掉包,降低婚宴菜品档次,给自己精神造成伤害。
考虑到当日的喜庆场面,怕影响宾朋的情绪,穆先生未当场向酒店提出交涉。事后就大虾加工的质量问题,他找到当日值班经理,要求找酒店经理商谈此事,得到的答复是经理在外地,不便解决,双方陷入僵局。5月6日,穆先生携带自购大虾和酒店加工好的熟虾样品来到蓟县消协进行投诉,要求酒店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维护其合法权益。
消协工作人员接诉后,5月7日便与酒店经理取得联系,告知穆先生的诉求内容,并在双方之间予以调解。最终,酒店方同意在19000元婚宴费用中扣除20桌加工费1000元、大虾购进费1190元,总计2190元作为对穆先生的赔偿,并表示今后将加强内部管理,维护酒店信誉。(通讯员韩雪梅王菊晨记者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