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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消费者自备了优质大虾提供给酒店办婚宴,却被酒店掉包换成了质量较差的虾摆上了餐桌。最终,这起投诉在消费者协会的调解下得到圆满解决,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日前,消费者穆某在蓟县某大酒店为儿子举办婚礼,并设宴招待宾朋,事前穆某和酒店商定允许举办方自带大虾,由酒店负责加工成品,每桌收加工费50元。婚礼前穆某如约将自购的1190元优质大虾送至该酒店,由厨师长验货后接收。但在婚礼当天中午宾朋用餐时,穆某发现餐桌上的大虾与其提供的有明显的差异,不仅个头上差了很多,而且多有“掉头”的现象,显示不是新鲜的虾品。穆某怀疑酒店擅自将大虾掉包,大大降低了婚宴菜品的档次,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
考虑到当日的喜庆场面,怕影响宾朋的情绪,穆某未当场向该酒店提出交涉,事后穆某就大虾加工的质量问题,找到当日值班经理,要求找酒店经理商谈此事,得到的答复是经理在外地,不便解决此事,双方就此事陷入了僵局。于是穆某携带自购大虾和酒店加工好的熟虾样品来到蓟县消协进行投诉,要求酒店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保护其合法权益。
接诉后,消协工作人员与酒店经理取得了联系,告知了穆某的诉求内容,并在双方之间予以调解。最终,酒店方同意在19000元婚宴的费用中扣除20桌加工费1000元、原材料(大虾)购进费1190元,总计2390元做为对穆某的赔偿,并表示今后加强内部管理,维护酒店的信誉。至此这起因婚宴菜肴出现的争议在消协工作人员的引导了下促成和解。(通讯员韩雪梅 王菊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