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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促进企业职工增加收入,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文件规定,市政府颁布2013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和部分行业工资指导线。2013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为16%。
根据国家关于企业工资分配政策和2013年本市经济发展预测,2013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下线为7%,且企业支付职工工资不得低于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上线为22%。居民服务业、住宿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行业的企业执行行业工资指导线,具体标准由市人力社保局发布。企业应结合经济效益情况,参照工资指导线安排本企业人均劳动报酬增长。不能按工资指导线安排工资增长的企业,应向职工说明原因。职工收入水平较低的行业,要加强企业管理,降低成本费用,提高职工工资水平。(记者高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