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本报讯(张武才)男婴一出生就被母亲弃养,遭人贩子连环贩卖后,幸遇打拐义工施计破案。经江西省德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夏翠花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万元;分别判处郑凤梅、杨有仙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
男婴母亲姓陈,与男友同居后怀孕。由于男友对陈某不管不问,心灰意冷的陈某遂找到杨有仙,希望杨有仙能收养即将出生的婴儿。
2012年5月,打拐义工雷某发现网上有人贩卖儿童,遂以收买男婴为名联系上“卖家”夏翠花,商定男婴的成交价格为8.5万元。为完成交易,夏翠花向铅山县的郑凤梅收买男婴,郑凤梅又向杨有仙求购,买卖之间层层获利。
同年8月11日上午,陈某生下一名男婴。按事先约定,男婴出生后由杨有仙抱走。当日下午,夏翠花、郑凤梅找到杨有仙,将男婴抱到德兴市某宾馆,准备在宾馆内与雷某交易,被闻讯赶来的民警当场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