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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以前开两个小时的庭,现在只需要不到十分钟。”检察官刘润深一边对记者说,一边整理着今天上午第四次庭审的材料。通过探索建立简易程序案件高效办理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和法院沟通协作,静海县检察院在确保简易程序案件出庭支持公诉率100%的同时,大大提升了简易程序案件的审理效率,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新刑诉法实施后,将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至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的案件,同时为保持合理的诉讼结构,要求检察官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中应当一律到庭支持公诉。此外,适用简易程序案件激增、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提升等问题都对检察机关办理简易程序案件提出了更高要求。简易程序不“简易”,成为检察机关面临的新问题。为此,静海县人民检察院坚持“简案专办”的思想,从办理简易程序案件的各个具体环节入手,逐步探索建立起《简易程序高效办理机制》。
在案件受理阶段,该院积极做好与当地公安机关协调衔接工作,对“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盗窃”等常见简易程序案件进行统一移送和受理;在案件审查阶段,在充分征求犯罪嫌疑人意见后,办案检察官将依法启动简易程序,通过对案件犯罪嫌疑人进行集中提讯,并依法简化提讯犯罪嫌疑人笔录、案件审查报告的制作等程序,有效提升审案效率;在开庭审理阶段,该院与法院共同协商构建了快审机制,对宣读起诉书、公诉人讯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常规庭审环节依法进行了简化,仅对量刑建议部分进行法庭调查,在各方对案件事实和量刑建议均无异议时,法庭当庭进行宣判。此外,静海县检察院依照《简易程序高效办理机制》的要求,成立了专职简易程序案件承办组,专门负责简易程序案件的受理、审查以及出庭支持公诉工作,做到专案专人专办。该《机制》中还对犯罪嫌疑人权利告知、强化量刑情节审查等方面工作对做出了详细规定,使简易程序案件在达到程序上简化的目的同时,有效维护法律公平正义和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实现了案件质量上的优化。(通讯员陶梦辉孙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