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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进一步提升机关车辆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天津市宁河县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以“三个到位”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树立和维护检察机关良好形象。一是制度规范到位,确保有章可循。本着“管理规范、勤俭节约”的原则,该院健全完善了促进机关车辆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五项规定,包括《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车辆维修保养管理规定》、《机动车管理使用规定》、《机动车燃油管理使用规定》和《车辆审验保险管理规定》,对机关用车、行车、修车、养车等多方面进行全面规范。二是警示教育到位,确保警钟长鸣。该院建立驾驶员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分别在年初和年中召开一次由主管检察长、行政科科长和全体驾驶员参加的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学习车辆管理规范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车辆管理督查情况等,强化车辆科学管理,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确保规范用车、节俭用车、文明用车、安全用车。三是检查督促到位,确保有效落实。成立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检查、督促、协调各科室做好交通安全工作,对公车使用和管理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和定期公示通报,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规定,确保制度执行常态化。(通讯员:潘洪亮、潘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