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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长丰的一家养殖公司因经营不善,老板想到了“借鸡生蛋”,用借来的钱扩大经营。而1983年的小伙李某,则通过欺诈手段为该公司虚报注册资本490万元(2013年3月25日第4版《80后小伙今受审》曾报道)。昨日记者获悉,李某因虚报注册资本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李某曾是一家工商税务代理公司的员工。据合肥市检察院指控:2010年5月,谢某某、徐某某两人在无实际出资的情况下,找到李某,让其代办合肥天一养殖有限公司虚增注册资本相关事宜。李某通过他人垫资490万元,操作办理了虚假的出资和验资材料,将天一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0万元虚增至500万元,骗取工商登记,并收取谢、徐两人费用2万元左右。
案发后,李某主动上缴了罚金1万元。
(本报记者刘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