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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正定一中为该校高一、高二学生发放了两套一模一样的夏季校服,有学生反映,该校服比较轻薄,材质为网眼布料,导致学生的内衣若隐若现,不少学生因为害羞,拒绝穿该校服上课。昨日,正定一中方面表示,该中学的校服出于穿着凉快的考虑,但透明度是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5月22日《燕赵都市报》)
夏季校服,自然是不能太厚,但也不能太透明,至少要体现出学生的特点,不能让学生太难堪。学生穿着透明的校服,连内衣颜色都能够看得清楚,这让学生如何接受?可这样的“透明度”居然在校领导看来,是可以接受的范围,如果这不是校服,是学生自己穿的衣服,也会在可接受的范围?恐怕早就被学校下令禁止了。一边是学校对透明的校服表现出出奇的“宽容”,一边却是对男女生的正常交往严禁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如此矛盾,又该如何解释?
校服其实体现着学校的教育理念:其一,能否让学生作主。校服是学生穿的,他们对于校服应有话语权。校服体现的不仅仅是学校的风格,更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因此,校服该让学生作主,选择什么样的校服,设计成什么样的风格,应该让学生充分表达意见,校服也是一个良好的教育载体;其二,校服信息应该是“透明”的。成本价是多少,加工费是多少,学生要付多少钱,而选择什么样的厂家,这些信息该是公开的,唯有公开,才能做到无猫腻,这同样是对学生的教育。校服不该做得太“透明”,而“校服信息”却是需要彻底的透明。可“网眼装校服”,却是不该透明的地方透明了,该透明的地方,却是朦胧的。前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