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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上午,市中级法院刑一庭巡回法庭在安徽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开庭,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何某某涉嫌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犯罪案件进行审理,旁听席上坐满了观摩庭审的学生。
此案涉案人数不多,案情也不复杂,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中,像这样的毒品案件只是普通刑事案件,表面看起来,并无多少值得特别关注之处。然而,就是这样一起案件,庭审时竟还发生了一些意外插曲,被告人何某某就贩毒事实当庭翻供,辩护人也提出了一点出人意料的辩护意见。面对这些突发情况,公诉人没有丝毫慌乱,沉着镇静、有条不紊地拿出了一条条证据一一驳回。最后,法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全部予以认定。
其实,对于较为成熟的公诉人来说,在做庭审预案时,对庭审中可能出现的情况都会充分考虑并作好相应的准备。数月前,当此案移送市检察院起诉时,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宣霞已身怀有孕,虽然身体不适行动不便,但她对案件事实证据的审查丝毫没有放松。办理毒品案件时常有这样的情况发生,因为贩毒案件本身证据少,很难抓到现货,因此,犯罪嫌疑人往往以不认账试图逃避法律惩处。此案中,何某某也是采取了不认账的做法。在审查起诉期间,宣检察官到看守所提审何某某时,何某某不仅对一些贩毒事实予以否认,甚至对其非法持有毒品的事实也想否认。称毒品不是自己的,而是与其同住室友的。企图以狡辩、抵赖推脱自己的罪责。可是当宣检察官进一步询问该“室友”的姓名、年龄、体貌特征等具体情况时,何某某支支吾吾,无法应答。为进一步巩固证据,宣检察官不仅要求公安机关继续补证,还向何某某租住房屋的房东进行取证,证实了何某某所言纯系撒谎,根本没有所谓“室友”的存在。而法院方面,还特于开庭前,依据新刑诉法规定,就非法证据排查等问题主持召开了有法官、公诉人、辩护人、嫌疑人参加的庭前会议。
尽管如此,宣霞还是尽可能做最充分的准备。首先从证据审查上,所举证据,不仅有嫌疑人何某某的供述、相关指认的照片,还有购买毒品下家的证据证言、毒品交易的时间、地点、数量等等,包括交易的具体细节都能相互印证,证据确实充分,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其次审查时,就每一个不清楚之处,都要求侦查机关出具了情况说明;与此同时,还特地到看守所调取了“入所体检表”。别小看这张表,当被告人试图以刑讯逼供来否认自己的真实供述时,体检表就是一个强有力的证据。其实,每一个犯罪嫌疑人在由侦查机关移送看守所时,都要进行全面详细的体检,身体状况包括有无内外伤,体检时都会进行十分严格的检查,何某某体检表上并未反映出任何不正常情况。而且,尽管新刑诉法没有特别要求对普通刑事案件进行同步录音录像,但是合法取证意识、人性化执法、文明执法已越来越为侦查人员重视且成为自觉行为。而在此案中,侦查机关还特地出具了情况说明。
在强有力的事实证据面前,被告人无法自圆其说。
因身体原因,此次庭审,检察官陈胜、张敏代替宣霞出庭支持公诉,公诉人的实力和良好素质给旁听者留下深刻印象:“思路清晰、条理清楚、证据充分、反应敏捷”,庭审结束时,学生们给了公诉人这样的评价。
最后,法庭当庭以何某某涉嫌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犯罪作出宣判。黄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