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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及时有效的查处土地违法违纪案件,维护土地管理秩序,日前,天津市监察局与市国土房管局联合出台了《关于监察机关和国土部门在查处土地违法违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监察机关和国土部门应分别按照各自职能,在查处土地违法违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相互支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其中,国土部门在查处土地违法违纪案件中,发现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出现对违法用地行为制止不及时或所辖行政区域内违法用地行为较多等违反土地管理规定的情形时,可商请监察机关启动警示约谈。同时,监察机关和国土部门可共同选取重大土地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联合挂牌督办,督导案件查处工作;对督导意见不落实、查处不到位的,可由两部门联合立案,从严查处,确保对人对事处理到位。
保护耕地是我国的一项长期基本国策,各级政府是保护耕地和治理违法用地的第一责任人。增强政府的责任意识与危机意识,引导地方政府特别是基层保护耕地区县、乡镇政府主动作为,成为现阶段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新方向。在此背景下,国土部门与监察机关联手,采取警示约谈、挂牌督办、联合查处等措施,共同打击土地违法违纪行为,重点强化对政府部门和公职人员的约束和责任追究力度,将成为治理违法用地的又一重要手段。(记者付文超 通讯员吴梅 吴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