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贾富彬通讯员赵军刘群)山东省邹平县检察院为改进工作作风,日前正式启动“当事人评案”机制。该机制以政法信息网络平台为依托,在侦监、公诉、反贪、反渎等部门设立“当事人评议系统”终端。每一起案件在阶段性完结后,都由案件当事人通过评案终端对承办干警及部门进行评议,评议内容涉及服务意识、执法水平、廉洁自律等方面。该院还对评议结果实行终端问效、过错问责制度,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考评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