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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天津海事局获悉,《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创新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日前正式获得交通运输部批复,标志着天津将在全国率先实施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也因此迈出了关键一步。
天津海事局工作人员介绍,按照《试点方案》,在东疆保税港区进行登记的船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其船籍港为天津东疆,只能从事国际航行和作业;特殊情况下,从事工程作业的船舶和为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生产服务的各类船舶,经交通运输部批准后,可在国内水域施工作业。与传统的船舶登记制度相比,此次《试点方案》的亮点是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选择性地放宽准入条件,在登记条件、船员配备、登记种类等方面进行了大量创新探索。
天津海事局通过对现行船舶登记制度下购置船舶年限、国家授权组织等方面要求的重大突破,为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开展船舶登记制度创新试点提供了广阔的政策空间,将促进航运金融发展,带动船舶融资、船舶保险等高端航运服务业的发展。使更多的船舶在东疆保税港区登记,加快天津国际航运业上、中游产业发展。(记者苏杰通讯员马艳玲王金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