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损企业经协商可降薪
本报讯前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了本市今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建议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工资增长参考基准线12%;效益下降的企业只要未亏损,也应涨薪5%;效益好的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一般不突破16.5%的基准线。
“对于经营亏损、职工工资发放出现困难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工资可以零增长或负增长,但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即每月1400元。”市人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