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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截至昨天18:00,即《关于拟填盖城市道路管线井的公告》的最后期限,第二批公布的35处管线井暂时没有确定“身份”。不过也有管线管理单位通过电话咨询,待现场勘察后再给予最终的确认。
今年年初,市政公路管理部门对63条景观路包括全市的迎宾路线和部分主干道路的无主管线井进行全面摸查。这些道路路面上共有各类管线井6.5万余个,经过核查已确认权属单位的有4万个,仍有1.5万个无人认领。市政公路相关管理部门陆续对这1.5万个无主井进行现场标示、制作影像资料、编号造册,并组织城市道路管线井的18个权属单位和管理责任单位,对这1.5万个管线井再次进行确认。对仍无人认领的管线井经过公示后再分类分批进行处理。
4月,本市公告了首批46处拟填盖的“无主井”的情况,公告期满共有自来水集团、燃气集团、电力公司、天津联通、天津电信等单位主动与城市道路管理部门联系,认领了部分管线井。5月底再次进行了35处管线井的公示。昨天下午,记者进行情况核实,在公示3天里,有部分管线管理单位主动联系,询问情况,并表示待现场勘察后最终给予答复。
根据新近颁布的《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线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管线井影响道路使用、危及交通安全,经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组织现场确认、实施公告排查后仍无法确定维护管理责任人的,按废弃井处置,区分情况分别采取封盖、填埋、拆除等措施,恢复道路使用功能。由此发生的费用记录在案,由管线井的维护管理责任人承担。管线井的维护管理责任人未依法履行维护管理义务,造成道路设施损坏的,应当缴纳道路损坏赔偿费或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人员、车辆事故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