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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妻子为饵,将其情人骗至家中,逼迫其支付精神损失费。经河南省长葛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该市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郭栓柱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孙福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12年9月,王某在生意中结识了周某,两人互生暧昧之意,周某的丈夫郭栓柱发现后,要求周某将王某约到家里,预谋以殴打的方式教训一下。周某按照丈夫的要求将王某约到家中,郭栓柱带着帮手孙福奎前来。王某惊慌中哀求他们不要将此事告诉家人,并表示愿意支付精神损失费私了。郭栓柱和孙福奎不断刁难,逼迫王某写下三张8万元的欠条,并趁其不备收起其中两张,准备待王某付款后再次勒索,并扣押了王某的汽车以迫使其付款。
第二天,王某将8万元现金交给郭栓柱,收到钱后的郭栓柱拒绝交还车辆,又拿出一张王某写的欠条继续向其索要钱财。王某遂报警。
(周瑞华葛亚敏高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