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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到事发地哀悼逝者。新华社发
据新华社厦门6月10日电厦门市政府新闻办10日下午发布,确认犯罪嫌疑人陈水总于7日在闽DY7396公交车上实施了放火案。
首先,现有证据表明,陈水总携带汽油上了闽DY7396公交车。经市公安局集中全市刑事技术力量,对现场开展细致勘查,确认现场助燃剂为汽油,并在起火点提取到折叠式手拉车残留金属架、编织袋残片等相关物品。根据现场勘查情况,经走访调查和侦查工作确认,5日16时许,陈水总在厦门某售油点购买了汽油;7日16时左右,陈水总拉着一个载有编织袋的手拉车离家,之后上了闽DY7396公交车。侦查员在搜查陈水总住家时,提取到残留汽油的铁桶。
其次,有多名同车幸存者指认,陈水总在闽DY7396公交车行驶BRT快1B线进岛方向至金山站与蔡塘站之间时纵火,致使整部车引起猛烈燃烧。
第三,经笔迹鉴定,陈水总7日致妻、女的两封绝笔书系陈水总本人所写。
第四,经DNA技术鉴定比对,证实犯罪嫌疑人陈水总在“6·7”公交车放火案中被当场烧死。
据厦门市教育局副局长郭献文介绍,在车上共有15名中等职业学校参加今年高等教育职业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点在位于集美的厦门工商旅游学院,其中7人受伤。下落不明的8名考生通过DNA对比已确认全部遇难。
郭献文说,不能参加高考第二天的考试,受伤的考生和家长都很着急。经过和考生及家长商量,福建决定按照考生第一天考试的成绩和平时在校成绩,安排这7名考生到相应高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