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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在南京石头城路开麻辣烫店的倪先生遇到了一件怪事:他发现百江燃气公司送来的液化气不太耐用。
早上他用秤测量了一下,发现其中一个液化气钢瓶内的残液达到近10斤,这让他觉得难以理解。
更让倪先生郁闷的是,他想让燃气公司退残,却发现这也很难办到。
金陵晚报记者随后就此事与百江燃气公司进行协调。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倪先生的这瓶液化气的钢瓶质量展开调查,而对于液化气退残的问题,他们也愿意和消费者协调。
用户
一瓶液化气少了快10斤
市民倪先生在石头城路开麻辣烫店已经有几年时间了,一直使用百江燃气公司的瓶装液化气。最近几个月来他发现,送来的液化气似乎分量不足,不太耐用了。
“我们开小店,这种瓶装液化气一直在用,实际上这几个月我一直都有一些疑惑,以前一瓶气可以用三天或者三天半,现在用了两天就没有了,我的顾客量每天基本差不多,现在的液化气怎么这样不耐用呢?”倪先生说。
按照规定,空钢瓶重量应该是32斤左右,上午,倪先生特地准备了一台秤,对空钢瓶进行称重,结果这一称,问题就出来了。倪先生拿出来的一个钢瓶,这个时候已经无法使用了,按照百江燃气公司的说法,空瓶子应该是32斤重,而复秤之后,发现这个用过的钢瓶重42斤,这也间接说明,里面可用的液化气少了近10斤。倪先生说,他怀疑这种短斤少两的情况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记者随后找到百江燃气汉中门销售点,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倪先生使用过的钢瓶中可能存在残气,对于这么大的偏差,销售人员表示,他们也很为难,他们只负责销售,液化气钢瓶中为何有这么多残气,他们也不是很清楚。
记者了解到,按照相关规定,如果燃气瓶中确实存在残气,可以将残气折合成现金退给客户,但汉中门销售点的店长却不同意这样的处理方式。这位负责人表示,倪先生参加的是买20瓶液化气赠送一瓶液化气的活动,这个活动中销售的所有钢瓶都不能退残。
倪先生表示,自己已经从百江公司购买了14瓶液化气,如果每瓶都有残液的话,也许这残液的重量会超过赠送的液化气的重量。对此,法律界人士表示,百江公司规定参加赠送活动不退残液是不合适的。“销售者在制定这个规则时,应该明确告知顾客,并且应该有书面的协定。”律师说。
销售点
大偏差可能因为残气
百江公司
将对钢瓶质量展开调查
记者联系了南京百江燃气公司。公司零售管理部负责人芮先生表示,倪先生参加的确实是公司的赠送活动,按照公司的规定不能退残。不过,在现场记者并没能看到所谓和顾客签订的协议,而芮先生也坦言,这份协议确实没有写上“不参加液化气退残”。
对于倪先生反映的一瓶气少近10斤的情况,芮先生表示,会派工作人员上门为倪先生检查灶台和阀门,看看是不是这些地方有问题,另外,他们也会对出问题的液化气钢瓶的质量展开调查。下一步,他们也会考虑在协议上写清楚“不参加液化气退残”。
金陵晚报记者了解到,按南京的退残标准。以目前常用的14.5公斤液化气为例,如果液化气退残时的残液量在1公斤以上(即大于等于1公斤),液化气公司的换气站就应该给予退残,折换成一定金额。目前,倪先生已经向燃气主管部门申请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