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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还债务虚构承接绿化工程,用8本假房产证,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骗走6名熟人共79.9万元。6月9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冯月兰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5万元。
冯月兰承接工程时欠下债务200余万元,大多是高利贷。为了偿还欠款,她想到“拆东墙补西墙”的“赚钱方法”。冯月兰以自己承接“翠屏山公园绿化工程”需要周转资金为由,用两个房产证作抵押,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先后向同住一个小区的黄某借款60余万元,后有24.5万元无法归还。黄某想用冯月兰抵押的房产来抵债,但到房产局查询后发现这两本房产证都是假的。而冯月兰找到的担保人是她花钱雇来的,其所说的工程也是假的。
经查,2012年9月至11月,冯月兰用8本假房产证共骗了6个人,涉案金额共计79.9万元。 (彭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