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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醉酒驾车将一辆三轮摩托车撞倒后逃逸,结果被经过肇事地点的3名检察官及时追堵拦下,并转交公安机关。近日,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处吴淑兴有期徒刑三年。
2012年10月26日下午2时20分,海口市检察院派驻美兰监狱检察室3名检察官驾车从美兰监狱回海口,途中看见一辆三轮摩托车侧翻在公路上,一男一女躺在一旁。检察官立即下车向路边的修路工人了解情况,得知系一辆灰色轿车肇事后逃逸。检察官马上拨打“110”和“120”电话,并根据工人提供的肇事车牌号和行驶方向,驱车追赶,后将肇事车拦下,待交警到场后才离开。受伤男子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女子受轻伤。
经检验,吴淑兴案发时血液中的乙醇浓度为192“g/100“1,属醉酒驾驶。案发后,吴淑兴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9万余元,取得了被害人谅解。
(林珊王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