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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问:听说今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要调整了,具体怎样调的?
答:自2013年7月1日起,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1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调整为2012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核定。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现行最低月工资标准(1500元),不得超过本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16350元)。
问:我刚到新单位工作不久,听说下半年也能调公积金基数,具体怎么调?
答:住房公积金年度为每年7月到下年6月,住房公积金基数每年7月份核定调整一次。调整后缴存基数为上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单位在当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新录用和新调入的职工,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为自录用或调入之月起至当年6月的月均工资总额。具体的问题,您还可以关注公积金官方微博“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发布”,或者拨打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客户服务电话12329咨询。